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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1-11 09:06:47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连州市业丰砂粉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0]56号

2020年12月31日

连州市业丰砂粉厂

连州市西江镇外塘村委会马头江村水浸坪

2

关于《连州市镇(乡)镇区自来水厂改造及水源地保护工程(一期)龙坪镇工业开发区自来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0]57号

2020年12月31日

连州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连州市龙坪镇围子村

3

关于《连州景汇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亿米PVC人造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0]58号

2020年12月31日

连州景汇鑫科技有限公司

清远民族工业园内(宗地编号:09-08-05)

4

关于《清远市琪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4亿米PVC人造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清环连州审[2020]59号

2020年12月31日

清远市琪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连州市清远民族工业园内09-10-01号地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0763-6601662
传  真:0763-662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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